政策解读
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 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集》的通知
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特别提示,我省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在重点行业领域推进较为有力,但在其他行业领域存在推进不力、底数不清、覆盖不全等问题。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安委〔2024〕7号)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完成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着力从源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省安委会办公室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组织征集并汇编形成了《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集》,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将学习借鉴案例经验与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紧密结合起来,督促指导监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真正建立起激励有效、参与广泛、运行顺畅的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充分激发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的主动性,持续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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